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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_闽商网

发布时间:2014-08-12 阅读量:2188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公告编号:2014-050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 5%,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已与瑞典OPCON AB公司(以下简称“OPCON” 或“OPCON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拟与OPCON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从事螺杆膨胀发电机业务。现公司为快速掌握世界先进的螺杆膨胀发电机技术,缩短OPCON螺杆膨胀发电机进入中国市场的时间,公司拟购买OPCON生产的2台专业设备。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汝捷先生之女林纯女士在OPCON公司担任董事,本次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14年8月11日召开的公司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OPCON螺杆膨胀发电机设备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董事长)、陈义金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瑞典OPCON AB 公司全称为OPCON AKTIELABOG ,总部地址位于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市。公司注册日期为1986年5月29日。OPCON AB公司的股票在纳斯达克OMX 斯德哥尔摩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名称为 “Opcon”,注册号为556274-8623。OPCON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环保、高效、资源有效利用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营销。OPCON是世界螺杆膨胀发电机技术的领导者,其技术水平在全球范围内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其设计的螺杆膨胀发电机产品成熟,废热回收发电效率高,性能稳定,安全可靠。

  雪人股份持有OPCON 公司17.01%的股份,为OPCON公司第二大股东。

  2、履约能力分析

  OPCON 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采购价格为OPCON公司上述两套设备的出厂价格,交易价格公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价格

  一套Opcon Powerbox ORC-HT价格为8,000,000元人民币,一套Opcon Powerbox WST价格为3,000,000元人民币,两套设备总价为11,000,000元人民币,包括海外运输的包装成本,买方应承担在买方国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

  2、支付条款

  这个支付计划根据不同的交货时间以及便于根据不同的参考设施进行管理的可能性,分为Opcon Powerbox ORC-HT的一部分和Opcon Powerbox WST的一部分。买方同意在到期日支付所有的发票款项。如果买方对发票或发票中部分条款有异议,买方必须在8天内书面通知承包方。如果没有在截止日前通知到,买方将被视为已完全接受发票。发票中部分金额有争议的,则无争议的金额必须在到期日前支付。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OPCON公司是全球螺杆膨胀发电机技术的创始者,其技术水平在全球范围内处于绝对领先地位,雪人股份与OPCON合作共同从事螺杆膨胀发电机在中国和部分区域的生产和销售。本次购买设备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双方的合作,加快OPCON螺杆膨胀发电机进入中国市场。同时,本次购买设备有助于公司快速掌握世界先进的螺杆膨胀发电机技术,快速进入螺杆膨胀发电机市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需求及公司发展目标。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OPCON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1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出具独立意见如下: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