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那些被起诉的“老虎” 落马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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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那些被起诉的“老虎” 落马官员情况如何?_闽商网

发布时间:2016-01-20 阅读量:2410
去年那些被起诉的“老虎” 落马官员
   2015年被起诉的落马官员情况如何?

  检察日报记者梳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发布的案件信息发现,2015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40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全部以“受贿罪”被立案;2015年,检察机关共对20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起诉罪名与立案罪名相较略有变化。

  这20名被提起公诉的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涉嫌罪名除均有“受贿罪”外,周永康、李春城、韩先聪3人还涉嫌“滥用职权罪”,郭永祥、王永春、蒋洁敏3人还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王永春、蒋洁敏2人还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周永康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毛小兵还涉嫌“挪用公款罪”。

  截至记者发稿前,20名被提起公诉的原省部级以上干部,除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陈铁新、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韩先聪尚未受审外,其余18人均已受审;其中14人被判刑,刑期为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二年、十三年、十五年、二十年以及无期徒刑。

  14名已被判刑的原省部级以上干部中,沈培平、郭永祥、郭有明、陈安众、王永春、祝作利、阳宝华、谭栖伟、蒋洁敏、李崇禧、姚木根、李东生12人获得从轻处罚,李春城1人获减轻处罚。

  据了解,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也就是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文华表示,落马官员被从宽处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有的是依照法律规定,法官也有一定的裁量空间。

  另外,获刑的14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全部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祝作利被没收50万元,陈安众被没收80万元,李春城、阳宝华、谭栖伟、蒋洁敏、李崇禧、李东生分别被没收100万元,沈培平、郭有明、郭永祥、王永春分别被没收200万元,姚木根被没收300万元,周永康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法院最终判决认定的受贿金额来看,在14名被判刑的原省部级以上干部中,陈安众受贿金额最低,为810万余元;周永康受贿金额最高,达1.29772113亿元。此外,法院认定郭永祥除受贿4346.5075万元外,还有3706.4936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王永春除受贿4856万元外,还有4245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蒋洁敏除受贿1403万余元外,还有1476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