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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在厦购房不再审核资格 买房不受户籍套数限制_闽商网

发布时间:2015-02-03 阅读量:2764
    新规这样说:

    购房人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及办理相关合同备案、房产登记业务时,无需提供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

    厦门网(微博)-厦门日报(微博)讯 (记者 张明蕾)今年1月16日,我市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措施。不论购买的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不论户籍是否在本市,均不再限制购买套数。

    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作为取消住房限购政策的后续“步骤”,从1月16日起,购房人在厦门购买商品住房也不用再提供查档资料。

    购房人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及办理相关合同备案、房产登记业务时,无需提供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这意味着今后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不再被作为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资格审核条件。

    厦门全面取消住房限购以来,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驻市政服务中心窗口的查档量有了明显变化。据悉,取消限购前一周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量达1793份,日均358份;取消后一周查询量为1478份,日均295份,环比下降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