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要闻

“周永康为雅居乐大股东”爆料人称安全受威胁_闽商网

发布时间:2014-10-14 阅读量:3539
陈浩唯声明
“周永康为雅居乐大股东”爆料人称安全受威胁
 
  港澳台民间维权总会会长陈浩唯13日再次发布声明,称陈国民昨日向其投诉自从《周永康为雅居乐大股东兼陈卓贤干爹曝光》网文在网上发布后,自己和家人安全受到威胁,在鸦岗村的行动受到多名黑社会人物跟踪。

  陈浩唯在声明中还称,陈卓林家族在鹤岗村到处散布谣言,说其给村民陈国民、陈善文、陆旺人民币50万元,要求鹤岗村村民签名作证,承认确有其事。对此,陈浩唯表示“绝无此事,是雅居乐陈卓林家族在造谣生事”。在他的描述中,当日是雅岗村村民约10人在坦洲一知万酒楼约见自己和澳门光明报许荣聪社长,请求他们协助向中纪委申控并公开曝光雅居乐陈卓林家族违法征地问题。

  在2014年10月3日发布《周永康为雅居乐大股东兼陈卓贤干爹曝光》一文中,陈浩唯控诉道:“基于涉案执行存在官商勾结、利用伪造公章、无权委托、虚假摇珠、操纵拍卖、中山中院违法执行第三人名下财产的行为,经我国刑事法学专家、刑事律师研究案情,认为雅居乐、段新忠、涉案执行法官、代理律师的行为,已涉嫌触犯我国《刑法》诈骗罪要件”,并指控公司实际大股东为已落马的前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并涉嫌非法征地及送赠别墅行贿香港前特首曾荫权。

  在陈浩唯的描述中,整个事件缘起2002年其与上海康大发生的土地纷争事件。陈浩唯在文章中称,由于自己拒绝将鸦岗村“中心围”土地低价给雅居乐,在周永康撑腰保护下,雅居乐与段新忠(前上海康大公司法人代表,在1999年已被撤销职务)签订《协议书》约定:由雅居乐利用其在中山中院的关系,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将陈浩唯名下的“中心围”332亩土地,进行拍卖;拍卖款超出2.5亿元部分,全归雅居乐所有。其后,雅居乐、段新忠利用假公章委托中山中院拍卖。2011年9月15日,雅居乐国内全资公司─中山市雅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市雅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4.7亿元,在中山中院以神秘人名义拍卖取得市值超过10亿元的鸦岗村“中心围”332亩土地。

  雅居乐于10月7日对该文章中提及的“周永康为雅居乐大股东及陈卓贤干爹”和“曾贿赂曾荫权”等进行反驳,称“周永康绝非雅居乐大股东”,与“曾荫权素不相识”,强调文章荒谬失实,令公司及大股东名誉受损,将保留法律追究责任。

  随后陈浩唯公开鸦岗村村民证言和联合签名。并进一步表示自己将于10月17日出席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山市康大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上海康大、中山雅城资产和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庭审,以“中心围”原所有者身份作证。

  而处于风暴眼的雅居乐,10月10日晚间发布的一项公告,让整个事件显得更加复杂。雅居乐地产发布公告称,昆明检察院于9月30日晚上起已经对陈卓林执行了“指定居所居住的措施”。从而证实了此前香港资本市场上关于陈卓林失联的传闻。多方消息显示,陈卓林此番被调查的原因,可能在于该公司云南项目运作过程中存在向当地部分官员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据传,该公司云南区域的一些管理人员也已经被司法机关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