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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_闽商网

发布时间:2014-06-23 阅读量:2635

    2014年6月10日,永安林业201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出售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在2015年6月30日前,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光大银行”605万股;“兴业银行”492.5万股。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于2014年6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66,股票简称:兴业银行)股票100万股。
    2014年6月19日,公司再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66,股票简称:兴业银行)股票100万股,约占其总股本的0.0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出售扣除成本和相关税费后获得的所得税前投资收益约为820万元。
    本次减持后,公司持有“兴业银行”股票数量为292.5万股。
    仅供参考,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