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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未经批准擅采稀土钨矿 一律关闭_闽商网

发布时间:2014-08-08 阅读量:2442
    导报讯 (驻福州记者 杨文)昨日来自省国土资源厅消息,我省将加强稀土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专门发文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对无证盗采稀土矿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打击,100%上报县级政府关闭。
    据了解,按照国土资源部下达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2014年度我省离子型稀土氧化物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2000吨;钨精矿(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2900吨。
    省国土资源厅强调,各地要开通运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对无证盗采稀土矿行为,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打击,100%上报县级政府关闭;对以各类工程建设或其它名义为由,未经批准擅自回收利用稀土资源的,一律按无证开采予以查处并取缔关闭。据悉,2015年6月30日前,我省继续暂停受理新的钨矿、稀土矿勘查、开采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