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浙江省安吉县召开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推进会上,泰宁被国家环保部授予第一批(共46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成为全省5个获此殊荣的区县之一,这也是三明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会议对泰宁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机制和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泰宁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闽江源头重点生态保护区、福建重点旅游区,生态环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泰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积极探索创新,加强城乡统筹,发展生态经济,改善人居环境,培育生态文化,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
泰宁县梅口乡廖元村毗邻邻大金湖水域,自然环境优美。今年,当地乡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协调,帮助该村成立种养专业合作社,招募了60余户村民入股,并集资两万余元购买鱼苗,利用当地河道良好的自然水质条件发展石斑鱼养殖。
“石斑鱼对水质要求很高,大家都自觉的不再往河里扔垃圾,溪里的鱼养的越来越漂亮,成活率也越来越好。”廖元谷溪种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邓有亮介绍,“河长制”的实施维护了当地生态环境,让河流水质越来越好,村民们实现了“靠水吃水”。
廖元村的生态经济是泰宁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一个缩影。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泰宁县积极调动社会力量,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树立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民生经济与生态环境互补互助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多赢效果。
为了树立责任意识,创建良好的机制,2014年荣获国家生态县以来,泰宁县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生态法庭,实行网格化管理,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乡镇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合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清新福建?静心泰宁”新名片打下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泰宁县还对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四个方面40项指标,高标准编制了《泰宁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解各项创建指标。“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坚持改善生态环境,县财政先后投入近4亿元,向上争取各类补助资金近8亿元,解决一些环保设施短板,改善了生态环境;坚定发展绿色产业,鼓励扶持企业通过采用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加快技改,促进节能减排;突出农业‘接二连三’,推动‘一条鱼、一粒种、一棵草’等特色农业加快发展,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泰宁县环保局副局长徐宁介绍。
这些措施得到坚定不移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效益。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泰宁县共造林绿化12.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21.1万亩,缩减林木采伐指标到4万立方米。当前全县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优良,森林覆盖率达77.53%,景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城区及乡镇大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PM2.5常年保持在3~20微克每立方米,空气环境质量进入全省前10名,省控交接断面水质、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金湖及各溪流水质符合相应功能类别水质标准。
作为新兴旅游城市,泰宁县依托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挖掘培育丹霞岩穴文化、渔文化、竹文化、茶文化等特色生态文化,同时,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大力推广新能源和共享单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增强。
如今,泰宁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这张沉甸甸的“绿色”名片,为全县旅游发展、绿色发展增添了新动力。清新泰宁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泰宁将持续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空间规划,继续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加快生态文明体制与保障机制创新步伐,壮大特色产业,促进生态经济稳步增长,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