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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奇帆:P2P是把最恶心的高利贷装扮上互联网外衣

发布时间:2020-06-16 阅读量:29026 来源:IT时代网

【IT时代网上海报道】6月13日,由上海市金融工作局及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指导,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联合上海管会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2020中国金融科技云峰会暨特许全球金融科技师CGFT项目发布会”成功落幕。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原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先生发表了《5G背景下的金融科技的特征和发展路径》的主旨演讲。

为什么英国人发明的P2P没闯祸,美国15年下来P2P公司没超过10个企业,国内一搞就泛滥成灾?黄奇帆称,P2P把中国社会最丑陋的、最恶心的、没有责任感的放高利贷的老鼠会,装扮成了神圣的、互联网科学外衣展开来。放高利贷的人自己没什么资本金,出现坏账赖账最后就走向崩溃或跑路。

2019年是中国的5G元年,工信部在全世界率先推出5G标准;2019年也是中国互联网区块链的元年,党中央在10月份开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就区块链听取了专家的学术报告并对区块链发展提出很深刻的评述和要求。

经过中央的推动,5G、区块链家喻户晓。在5G背景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就有了新的发展。在3G、4G背景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还是浅层次、初级阶段的,主要的应用层面是消费互联网。因为3G、4G的速度不够快,迟滞效应比较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物联网、产业互联网、工业互联网,机器反应不过来,发展无人驾驶汽车,汽车反应不过来。所以,实际上在3G、4G背景下,所谓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只能是理论探索,无法工业化系统实施。到了5G时代,由于速度比4G快100多倍,时延是4G的1%,同时能耗低、安全稳定。基于这些特点,物联网才、区块链才能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在新的空间里就能发展到新的产业互联网阶段,5G背景下的数字化平台五个关键要素也就有了新的生命力。

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的常识概念

(一)云计算

云计算可以被理解成一个系统硬件,一个具有巨大的计算能力、网络通讯能力和存储能力的数据处理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简称IDC)。数据处理中心本质上是大量服务器的集合,数据处理中心的功能、规模是以服务器的数量来衡量的。

上海在2015年有差不多30多万台服务器,为上海的2500万人的手机、电话机、电脑等提供后台服务。北京当时也有25万台。谷歌2015年在全世界运转的服务器有200多万台。截至2019年,阿里巴巴在中国境内有150万台服务器运转,有100万台正在安装。

最近,中国政府提出新基建,今后五年全中国至少会增加1000万台服务器。1000万台服务器不是装在一起,而是集中在一个个的数据处理中心。10万台服务器规模以上的数据处理中心就算是一个大型的数据处理中心。去年全世界一共有180个大型数据处理中心在建设中,也就是全世界有1800多万台服务器在安装建设中。数据处理中心的规模标志着云计算的功能服务能力。

(二)大数据

大数据之大有静态之大、动态之大和运算之后叠加之大。静态数据,比如大英博物馆、上海博物馆的存储资料全部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动态变量之大可能有几千个、几万个坐标,这个坐标上每个指标每一秒钟、每一分钟、每一小时、每一天、每一个月、每一年不断叠加,就有一个动态数据越加越多。所有的静态、动态数据被任何人使用,就会有变化,数据与数据计算后产生新的数据,数据就会在使用中不断叠加、增长。数据大就大在静态数据大、动态数据大以及使用的数据大。这就是大数据的概念。

(三)人工智能

数据不等于信息,数据里面一串串符号有各种各样的,从这个角度看是垃圾,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是有用的,怎么把一大堆的数据变成有用的信息,这个过程需要人工智能。信息不等于知识,比如,手机里大量的信息,每天看十个小时看得头晕脑胀,这些碎片化的信息要变成知识,又要经过特定的处理,也要用人工智能。知识不等于见识,知识变成可以决策智能化的判断又是一种转变,这个转变也要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在这三个转变过程中分析数据,挖掘信息,推送信息,或用各种数学模型关键词来筛选信息。另外,还有人工智能模仿、仿真系统、深度学习系统等,都是各种算法,整个数据处理过程中数据变信息,信息变知识,知识变见识、变判断,决策的过程就是算法。

科学家发明各种算法以后,需要用大数据来“喂养”。谷歌的AlphaGo要把人类几百年积累的几十万个棋谱作为大数据装在人工智能系统里用它的算法不断演练。用大数据“喂养”这么巨大的模型,算一小时可以等待,算一年等待不了,那么只有把计算机速度加快,快到每秒钟亿次,每秒钟十亿次,每秒钟一百亿亿次,现在超算最快的是一百亿亿次。人工智能三个概念:一是算法;二是有“喂养”算法的大数据;三是计算速度要快。人工智能技术能力高低关键在于这三个方面的能力。

(四)区块链

区块链有五个特点。一是开放性,二是不能篡改,三是可追溯性,四是匿名性,五是分布式去中心化。这五个特征是四种技术支撑起来的。第一,分布式记帐技术。人类社会几千年发明了4种记帐方式,一是原始社会的结绳记帐;二是农业社会的记流水帐;三是工业社会的复式记帐;四是信息化时代的分布式记帐。复式记帐三张平衡表,使企业资产帐目一目了然,但无法防止原始数据造假。采用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记帐是无法造假的。第二,共识机制技术。这种技术开发者必须首先考虑用怎样的技术可以使更多人对一种规则达成共识,同时还要考虑通过多少个特殊节点好确认,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实现对数据行为的确认。第三,非对称的保密技术,就是一套保密的密钥算法。第四,智能合约技术,基于大量的可信的不可篡改的数据,自动化地执行预先定义好的规则。四种技术使得区块链能得到很好的应用。

在实际应用时,一个区域全体人群一起参与的区块链,叫做公有链;五十人一百人等形成的某个特定人群参与的圈子是私有链;若干个私有连联合起来形成同盟,就是同盟链;也就是说,区块链在发展的时候可以分成一块块,根据需要展开。应用范围凡是有价值的东西都可以用区块链来覆盖。比如金融、保险、供应链物流、公共服务、认证和公证、公益和慈善、数字版权开发、数据信息共享等等领域。

数字化平台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跟网络(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五位一体形成的一个体系,共同生成在5G基础上,有机结合成为一个类似于人的智能生命体。如果将数字化平台用人来类比: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以及物联网就像人类的神经系统,大数据就像人体内的五脏六腑、皮肤以及器官,云计算相当于人体的脊梁。没有网络,五脏六腑与和脊梁就无法相互协同;没有云计算,五脏六腑无法挂架;而没有大数据,云计算就是行尸走肉、空心骷髅。有了神经系统、脊梁、五脏六腑、皮肤和器官之后,加上相当于灵魂的人工智能——人的大脑和神经末梢系统,基础的“大智移云”平台就已经成型了。而区块链技术,就像人类不可篡改的分布式基因,经过更先进的“基因改造技术”,从基础层面大幅度地提升大脑反应速度、骨骼健壮程度、四肢操控灵活性。互联网数字化平台在区块链技术的帮助下,基础功能和应用将得到颠覆性改造,从而对经济社会产生更强大的推动力。

数字化平台不仅自身系统产值巨大,而且具有颠覆性作用。就数字化平台自身的产值而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通信网络等形成的服务都可以收费,本身就能形成几万亿、几十万亿的数字经济产业化市场。颠覆性是指数字化平台跟任何一个社会的空间结合就会产生颠覆性改造作用,跟城市结合就形成智慧城市,跟工业制造结合就形成工业制造4.0,跟物流结合当然就是智慧物流,跟金融结合就是金融科技。它可以颠覆各个传统,形成传统产业数字化的发展。党中央最近提出的新基建非常科学地归纳了这种趋势性特点。中央将新基建表达为三大工程:一是数字化工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本身需要巨大的投资,一年需要投资几万亿。二是新基建的内容一旦和传统的工业、传统的基础设施和城市结合,就产生了融合工程,这就是颠覆概念。三是新能源、生物医药等创新工程。总之,新基建的提法是很有内涵深意的。

金融科技发展中的教训

(一)P2P发展的教训

在数字经济、数字化平台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走过了一段弯路,就是P2P。2006年P2P在我国起步,2012、2013年在我国大规模推开,P2P一下子变成时髦、科技金融的代名词,成千上万的P2P公司诞生,有的叫P2P、有的叫网络金融、有的叫投资咨询公司,五花八门。一哄而上,几年时间就闯祸了,一个个公司资金断链而倒闭,最后变成系统性风险,大家对这件事记忆犹新。

P2P按照国外的定义,“P”是一个人,另外一个“P”也是一个人,两个人之间互相认识而形成借贷;“2”是指中间有一个平台,只是起介绍作用,本身是不融资借贷的。P2P这种网络金融模式,在发达的美国金融系统、英国金融系统和欧洲都没有展开。为什么英国人发明的P2P二十年下来只有十来个P2P公司;美国在2002年前后批准搞P2P,15年下来P2P公司也没超过20个企业。他们没发展开来,我们为什么一搞就泛滥成灾?

总结教训, P2P金融实际上是中国传统的农村里以高息揽储的老鼠会、乡里乡亲间的高利贷,在互联网基础上的死灰复燃。老鼠会这类东西本来是熟人经济、乡村经济中的一个陋习,即便要闯祸,也就是几十万元、几百万元,了不得到几个亿,辐射面积不会太大。P2P通过互联网,不仅可以覆盖一个城市,覆盖几十个城市,甚至可以覆盖到全国,最后造成了网民们彼此之间连面都没见过,就形成几十亿元、上百亿元金额坏账的局面。

(二)P2P存在的五大问题

在互联网平台的外衣下,与现代金融风险管理原则背道而驰的P2P平台,有着高息揽储、乱集资、乱放高利贷款等五大问题:

1.这种P2P公司的资本金是所谓众筹而来。这个众筹是网络众筹,即通过互联网向网民刚性承诺高回报投资拉来的资本金。

2.P2P的融资杠杆从网民来。假设有3亿元资本金,如果要想放30亿元贷款、放100亿元贷款,资本金和贷款之间有一个杠杆,这个杠杆性资金从哪里来?银行资本金通过吸收老百姓储蓄,资本充足率10倍,10亿元资本金一般可以吸收100亿元储蓄,这个资金是老百姓储蓄来的,是有规范机制的,这种储蓄转化为贷款来源、杠杆来源,有资本充足率、存款准备金、存贷比、坏账拨备等一套制度监管组合在一起的信用系统。然而,P2P没有这些系统,P2P单单通过对网民的高息揽储、给予储户高利息回报承诺,进而将网民的钱集资过来。

3.放贷对象通过互联网面向所有的没有客户关系、没有场景信息的网民。P2P企业对网民乱放高利贷,对网民高息揽储,对网民众筹资本金。本来互联网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客户群、产业链会雁过留声,是有场景的,但是P2P的服务对象作为互联网上对象,并没有具体的产业链,也没有什么场景,导致互联网的信息起不了客户信用的补充作用,但是互联网穿透辐射贷款放出去的速度又异常快,只要有人想借高利贷,钱就会被立刻借出去,造成了P2P平台跟网民乱放高利贷,对网民高息揽储,跟网民众筹资本金的混乱现象。

4.借贷资金短长不一。由此导致靠借新还旧形成庞氏骗局式的资金池,而这个资金池不由任何其他方面监管,仅由P2P公司平台负责。

5.一旦出事,要么P2P企业卷款而走,要么瘫痪无法运转。

究其原因,根源在于对有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缺少预判,也没有在监管层面上形成“资金要第三方存管,放贷要有抵押物,投资项目与投资者要一一对应”等负面清单,导致P2P网贷脱离了纯粹的“P to P”的原意,异化为互联网的民间集资和高息揽储。针对P2P金融,只要稍有金融常识,就应该判断出这是新瓶装旧酒——新瓶指的是互联网,旧酒指的是封建余孽式的老鼠会、高息揽储式的高利贷。无论是P2P也好,互联网金融也好,不管打着什么旗号,只要向网民高息揽储乱集资,只要跟网民搞乱集资、众筹资本金,只要在网上乱放高利贷,最后这个企业必将借新还旧形成不断循环,俨然成为庞氏骗局。所以,基于互联网的辐射性、穿透性,就应禁止,因为这个过程是无法有序控制的。

(三)网贷公司应遵循五个运行原则

当然,不允许搞P2P并不等于不可以搞网络贷款公司。合理的网贷公司是金融科技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帮助金融脱虚就实、为实体经济服务、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重要途径,是普惠金融得以实现的技术基础。

这类网络贷款公司规范运行的关键在于实施五大基本原则:

一是资本信用原则,有较大的自有资本金。不同于传统的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有很强的辐射性、很快的发放贷款能力,业务范围往往覆盖全国,应当具有较高的资本金门槛。

二是信用规范原则。贷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银行贷款、银行间市场发的中票和证交所发行的ABS(资产证券化)债券。

三是信用杠杆原则。网贷公司的资本金和贷款余额总量的杠杆比,任何时候都应控制在1:10左右,决不能超过1:20甚至1:30。在常规的ABS、ABN(资产支持票据)的发债机制中,并没有约定一笔贷款资产的发债循环的次数,基于网贷业务的快速周转能力,一笔底层资产一年就可能循环5次、10次,几年下来,杠杆比有可能达到30次、40次,形成巨大的泡沫风险。鉴于网络贷款公司往往以资本金1:2~1:2.5向银行融资,网络贷款形成的底层资产在ABS、ABN中的循环次数不宜超过5~6次,只有这样,网络贷款公司的总债务杠杆比才能控制在10倍左右。

四是放贷征信原则。有互联网产业的产业链信用、全场景信用,不能无约束、无场景地放贷,甚至到校园里搞校园贷、为买房者搞首付贷。

五是大数据风控处理原则。平台拥有强大的技术基础,能形成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处理技术,这样就可以把控风险,形成较低的不良贷款率,并由此有条件为客户提供相对低的贷款利率,形成网络贷款良好的普惠金融能力。

总之,在发展网络贷款公司的过程中,只要合乎以上五条原则,一般都能实现小贷业务发展快、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得以缓解且不良贷款率低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