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云政经快讯

传安邦系被要求转让银行股权 资本大鳄离红线有多远?

发布时间:2017-11-23 阅读量:3269

  今天下午4点多,野马君听说“银行猎手”安邦系被监管层“恩宠”了?

  据媒体报道,有知情人士称,中国监管当局要求安邦集团转让民生和招商银行股权,将持股比例降至最高5%。

  为减少对市场的影响,监管层还建议安邦通过非公开方式退出或减持,并且已经在帮助安邦寻找合适的股权接盘方了。

  不过目前安邦方面还未正式回应此事。

  有着强大融资功能的银行一直都深得资本大鳄们的欢心,几乎每个实力雄厚的民营资本系族旗下,都掌控着一张甚至更多的银行牌照。

  不过近日,银监会一纸文件抛出,对企业参控股商业银行做出了明确限制,“控制商业银行不得超过1家”、“以金融产品持有同一商业银行股份不得超过5%”等条例,更是被称作“史上最严新规”。

  如果按照这个规定,许多资本系族都已经离红线不远甚至越过。控股成都农商行,并同时为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主要股东的“安邦系”,更已然需要考虑,新规若真落地,该何去何留?

  银监会最严新规,安邦连中“三箭”

  11月16日,银监会公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文件一出,迅速被各方解读为史上最严新规,且尤以三款条例,最为引人关注。

  其一,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入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制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怎么样就算是主要股东?《办法》指出,持有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或持有股份总额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为主要股东。

  也就是说,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不可以同时为三家及以上商业银行主要股东,或者不可以同时控制两家及以上商业银行。

  其二,同一发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关联方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商业银行股份的,持有份额合计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

  并且,商业银行主要股东不得以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商业银行股份。

  对此,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允许金融产品作为银行的投资人,但是通过5%的比例要求将其限制在财务投资范畴中,回归其资产管理本源。防止其可能成为恶意杠杆收购的资金来源。

  显然,如果《办法》最终落地,前段时间频以“万能险”等杠杆资金入主上市公司的保险系企业,再也无法以相同方式叩门商业银行。

  其三,商业银行对主要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单个主体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0%。商业银行对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5%。

  以此条例,借用所控制银行为自己输血的手法,将受到严格控制。

  总体来看,《办法》的推出,期望从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关联交易等方面对银行业进行整治,进而达到规范影子银行、降杠杆的效果,与11月17日发布的《资管新规》有些相互呼应的意味。

  当然,除了上述三条之外,“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自股份交割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等规定亦值得重视。

  “安邦系”或将面临两难抉择

  作为拥有强大融资功能的银行,一直以来都是资本市场中备受追捧的对象,拿到一张属于自己的银行牌照,也是很多资本豪强心心念念之所想。

  这其中,“安邦系”对银行更是情有独钟,多年来,在银行领域屡次出手,版图日渐扩张。

  但也正因如此,此次《办法》抛出后,其也可能受到较大的影响。

  据野马财经不完全统计,首先,截至目前,“安邦系”至少持有成都农商行35%,招商银行10.72%,以及民生银行15.54%股权,已然突破了“作为主要股东入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的红线。

  其次,持有民生银行股份中,“安邦系”主要以保险产品资金,而非自有资金投入;且所持招商银行10.72%股份,也是以同种资金介入,与《办法》相关规定不符。

  最后,2017年5月5日,安邦人寿曾受到过保监会的监管函——“中国保监会监管函(监管函〔2017〕14号)”;而《办法》第十四条,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持有商业银行股份期间不得存在情形第(六)条为: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

  这意味着,新规倘若最终落地,很有可能对安邦系现有的银行版图,带来巨大的影响,更加棘手的是,无论哪个问题,都难以解决。

  一方面,民生银行、招商银行都是我国商业银行中的佼佼者,而成都农商行虽然看似名气相对较小,但其实,截至2016年末,其资产规模也已经超过6700亿元,为全国农商行中的佼佼者,同样是一块不可多得的资产。

  另一方面,数十亿资金量级的股权,皆为保险产品资金,想要将之置换出来,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在中金公司最新研报中,也提及安邦通过旗下金融产品所持有招商银行、民生银行股份超过5%,可能受到影响。

上图截自中金公司研报

  就相关问题,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拨打了安邦保险集团官网,及相关公告披露公司联系电话,不过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应。

  众多资本系族站在红线边缘

  《办法》划出的几条红线,钟爱银行的“安邦系”已经越过了不少,而有很多资本系族,也已经接近了这些限制。

  例如,仅计算持股5%以上银行,海航系拥有营口沿海银行20%股份,拥有海南银行9%股份;新湖系拥有盛京银行5.18%股份,拥有温州银行13.61%股份;万向系拥有浙商银行7%股份、网商银行18%股份......

  而安邦保险集团董事长吴小晖的同班同学史玉柱,同样对银行有着充足的兴趣,旗下“巨人系”不仅拥有广西北部湾银行14.45%的股份,也位列于华夏银行、民生银行的十大股东。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富德系所持浦发银行股份中,仅有6.01%为资本金,其它13.8%亦为保险产品。

  当然,新规毕竟还只是征求意见稿,最后落地时到底如何还未可知。

  但所谓叶落而应知秋,风起而云当动,正如前文所述,《办法》抛出第二天,资管新规就随之公布,且都或间接或直接地指向了表外业务、影子银行。

  如此看来,巩固哪些银行的股权、放弃哪些银行的竞逐,资金匹配如何调整,银行业股权新规下,每位资本市场中的玩家,都到了重新好好谋划一番的时候了。

  对于银监会新规之下,资本系族企业们所面临的新形势,您有怎样的看法?

  如果安邦被要求转让股权的传言是真的,那么这个“合适的股权接盘方”又将会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