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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使用云服务 两类企业有补贴

发布时间:2019-08-13 阅读量:2197 来源:厦门日报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工信局获悉,2019年智能制造云和软件开发云上云补贴开始申报,厦门市使用市工信局备案通过的云服务商提供的云服务的软件类企业和制造类企业都可申报。

  补贴标准分为两类,一类是使用软件开发云的企业,对于上云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60%予以补贴,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另一类是使用智能制造云的企业,对其上云费用的4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上云企业只能申报这两项云服务补贴中的任意一项。

  “企业上云”是企业基于自身应用需求,利用网络便捷地获取云服务商提供的各类云服务,以优化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各项资源配置,降低成本。当前厦门市正大力推进企业上云,今年力争实现50家制造业企业和100家软件企业上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