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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聚焦民营经济发展 为企业“要政策”

发布时间:2020-01-15 阅读量:878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1月14日电(刘丰)“通过调研,企业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经营要素保障、融资服务等方面。”福建省人大代表陆盛彪细数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困难。在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多名省人大代表不约而同为民营企业“要政策”。

  陆盛彪说,目前企业获取土地、资金、劳动力、水、电、气等要素的成本偏高,沿海县(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受用海指标限制,可供建设用地少。他建议,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在招拍挂基础上,支持工业用地以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公开供地,灵活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有效盘活土地资源,拓展创业创新创造空间,支持企业通过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

  “从2013年开始,福建省申请用地企业都必须与政府签订用地协议书,规定必须缴纳的税额。但这几年在诸多因素影响下,大多数企业达不到承诺的税收要求。如果仍然硬性‘一刀切’,要求所有拿地企业都按协议缴齐税款,会加速这些企业走向死亡。”省人大代表郑金泉建议,按照签订用地协议之后国家的减税降费政策,按比例合理减免纳税标准;放宽达成税额的时间限制,让企业可以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去完成纳税总额的要求;对实在完不成税收要求的企业,政府按市场价格收储土地和厂房,并按实际使用面积部分出租给原企业,给企业留下继续经营发展的空间。

  民营企业贷款难、贷款贵是一个老问题,但能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就能有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省人大代表赵鲁山建议,降低融资成本,重点对年纳税2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税务部门提供企业纳税数额为准),在原有存量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分档次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优惠;提高抵(质)押率,对年纳税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土地、厂房、技术专利、商标等抵(质)押物的抵(质)押率在原有基础上予以上浮10个点以上;普及无还本续贷,对年纳税200万元以上且无信用不良记录的企业,对其以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作抵押的经营周转贷款可为其提供无还本续贷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还贷压力。

  省人大代表邱景河建议,各银行机构要优化资源配置,单列民营企业信贷额度;各级政府可把增加民营企业信贷额度作为银行的主要考核指标,层层推进落实。同时,金融机构要不断创新信贷业务和信贷品种,例如把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订单质押特许经营权等纳入抵押物范围;逐步提高信用贷款比例,降低物押贷款比例;放宽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