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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纳税信用奖惩机制:让诚信者一路绿灯 让失信者步步难行

发布时间:2018-04-27 阅读量:5067

  人民网厦门4月25日电 (詹托荣)身处改革开放前沿的福建厦门市,已建立和完善纳税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利用“红名单”与“黑名单”,联合推动各部门对纳税人采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让诚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步步难行”。

  25日上午,厦门市税务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纳税信用评价”及违法失信“黑名单”情况。厦门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处主任科员余晓美表示,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纳税信用在社会各领域的应用也在逐步拓展,目前在政府招投标、获得荣誉、资质审核、企业上市申请等活动中,都已经把纳税信用状况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

  让诚信者“一路绿灯”

  据介绍,目前,厦门市税务部门完成了对该市29.3万户纳税人2017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评价。评价户数比2016年度增加了19.6万户,增长了两倍。其中,增加户数中扩围评价的企业有17.5万户,基本实现了纳税信用评价对企业纳税人的全覆盖。

  排除扩围因素,与前一年同口径相比,2107年A、B级企业占比由91.3%上升至92.8%,保持稳定增长;C、D级企业占比则由8.7%下降至7.2%。余晓美指出,这反映出厦门纳税守信群体稳步扩大、失信群体逐步缩小,纳税信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要求,2108年度厦门市税务部门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将新设立的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纳入本次评价范围,并且在原有A、B、C、D四级的基础上,增设了M级纳税信用级别。

  在扩围评价的企业中,厦门有84%的企业被评为M级,这些企业不仅可以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勾选认证等税收领域便利措施,还能在申请贷款、参加评选等方面获得诸多便利,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

  余晓美介绍说,信用良好的纳税人,除在税务领域的发票领用、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免于认证等激励措施外,厦门市国、地税局联合与厦门银监局及20家银行签订了“银税互动”合作协议。

  截至2018年3月底,厦门累计有8357户次信用良好的纳税人通过“银税互动”项目获得167.4亿元的银行贷款。此外,厦门A级纳税人还可以实实在在享受到发改、国税、地税、人行、海关等27个部门联合推出的37项激励措施。据各部门统计,2017年至2018年一季度,A级纳税人中已享受这些激励措施的累计10.19万户次。

  让失信者“步步难行”

  为营造公正公平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厦门市税务部门联合厦门市公安局、厦门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行动。

  据介绍,2017年厦门全市税务部门共立案检查涉嫌骗税和虚开企业434户。认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5.30万份,成功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并集中开展了部分区域和行业性专项整治。

  今年一季度,厦门市国税局共立案检查虚开和骗税企业71户,认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1.04万份。

  厦门市国税局稽查局副调研员罗德雪介绍说,自2015年税收违法“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以来,厦门国地税已累计公布84黑名单”案件。其中,有8户“黑名单”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被撤出公布。

  厦门国地税累计向相关部门推送联合惩戒信息2066户次,已在多个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有77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有19户“黑名单”当事人被禁止其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有29户“黑名单”当事人被限制融资授信;有17户 “黑名单”当事人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被降为D级同时被实行了限制性管理措施。

  另外,还有35户黑名单当事人在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等方面被有关部门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

  罗德雪表示,厦门一系列联合惩戒措施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真正起到了“让诚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步步难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