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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8%

发布时间:2021-04-21 阅读量:8212 来源:福建日报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发布的数据显示,据住户抽样调查,一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84元,同比增长12.8%,两年平均增长6.8%。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15310元,同比增长11.1%,两年平均增长6.6%。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9748元,增长12.3%;经营净收入1836元,增长12.1%;财产净收入2275元,增长9.4%;转移净收入1451元,增长5.2%。农村居民5801元,同比增长18.7%,两年平均增长6.3%。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2914元,增长19.0%;经营净收入1709元,增长22.3%;财产净收入95元,增长26.6%;转移净收入1084元,增长12.1%。(记者 林侃 通讯员 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