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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与黑龙江省福建商会建立联系点

发布时间:2018-07-06 阅读量:9510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法治建设年”“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的部署要求,7月4日下午,黑龙江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召开“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协作交流会。会议由黑龙江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主持,黑龙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省工商联主席张海华、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林宽海、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陈喜平、省检察院巡视员徐军、政治部主任郭霞、副检察长乔洪翔等出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协会代表,省人大代表、省工商联副主席、黑龙江省福建商会会长吴庆和应邀出席。

图为:黑龙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讲话

  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在发言中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工商业联合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服务非公经济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工商联职能作用,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把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特别是非公经济作为检察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着力点,着力增强服务非公经济的责任使命,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企业家健康成长。

图为:黑龙省工商联主席张海华讲话

  黑龙江省工商联主席张海华发言,她希望检察机关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激发非公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推动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企业家健康成长;希望检察机关加强法治宣传和培训,结合法治建设年活动与工商联共同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机关的“法律三进”活动;希望加强双方交流互动,在继续坚持以往工作联系制度机制的基础上,发挥好新机制的作用。

图为:黑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乔洪翔讲话

  黑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乔洪翔宣读“省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协作联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意见,省检察机关要把加强与工商联的协作联系作为切入点,提升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共同研究解决非公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意见中确定了八个工作机制,其中包括建立联络点机制,暨省市两级检察院每位院领导负责联系一个商协会和一个企业。

黑龙江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与黑龙江省福建商会会长吴庆和建立联系点

  会议中确定, 黑龙江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与黑龙江省福建商会建立联络点,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将定期到黑龙江省福建商会进行走访调研,及时掌握商会下属千余家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共同研究解决办法,调研后形成调研信息双向反馈机制。

图为:商协会企业家代表发言,为优化营商环境献计献策

图为:黑龙江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讲话

  会议最后,黑龙江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表示,将及时把会议精神向各市分院进行传达,着力提升检察机关全体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省检察院按照“平台建在工商联、联系放在各商会、问题解决在企业”的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的基本原则、工作路径和主要方式,与工商联共同拟定了《关于加强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与工商业联合会协作联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意见》。

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与黑龙江省福建商会会长吴庆和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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