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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非居住性水价、气价将变动 明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

发布时间:2017-12-19 阅读量:1814

  非居水价和气价将进行调整。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发改委获悉,经市政府批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其他行业自来水价格从1.80元/吨上调至2.20元/吨;非居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从3.42元/立方米下调至3.38元/立方米。

  其他行业自来水价格为何调整?记者了解到,从2003年起,厦门其他行业用水价格已14年未进行调整,期间原水费、电费等均有不同程度上涨,如厦门从北溪引水,原水价格已由0.16元/吨涨至0.30元/吨。考虑原水上涨部分和税费等因素,厦门自来水供水含税成本约为2.20元/吨,现行的其他行业用水价格1.80元/吨与成本倒挂。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调整对居民用水并不产生影响,仅仅涉及其他行业用水。它主要指工商业用水,不包含民用水(如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且不包含特种行业用水如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业等。

  与此同时,为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根据省物价局最新印发的《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厦门在定价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制定了厦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并根据新的作价办法,将厦门非居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从3.42元/立方米下调至3.38元/立方米,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预测,此举每年将为厦门工商企业降低成本约568万元。